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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公告

竞 标 公 告:种庄社区湘江花园便民充电站改造升级项目(二期)承包权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20 06:53:31

种庄社区湘江花园便民充电站改造升级项目(二期)
竞 标 公 告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标时间、竞标项目
定于2025年6月28日上午10时在山东龙德拍卖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竞标以下项目:种庄社区湘江花园便民充电站改造升级项目(二期)承包权,报价最低者中标。竞标保证金2000元。
竞标说明:具体承包要求详见合同书。在竞标活动进行过程中,如果代理机构或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中止或终止竞标时,竞标人应当服从,代理机构及委托人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竞标按照现状进行发包,即日起请实地查看发包标的(具体情况请咨询社区)。
二、竞标手续办理
1.竞标人必须是具有专业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须提供营业执照)。
2.竞标人应在2025年6月27日17时00分前,将2000元竞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交纳。转账汇入下列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过期到账无效)。
收款人:山东龙德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善南支行     
账  号:3705  0164  6822  0000  0160  
说明:请备注交款人名称;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成交不计息退还。
3.竞标人应在2025年6月27日18时00分前,持交款凭证、有效证件到下列指定地点办理竞标登记手续并当场递交密封报价函(代理机构严格保密竞标人的密封报价)。公司地址:枣庄高新区泰山北路北首(八一电厂路东)兴仁街道匡山腰社区办公楼二楼联 系 人:王经理    13906329775  0632-7697789
三、开标现场
竞标人应在2025年6月28日上午10时前到达山东龙德拍卖有限公司会议室。会议开始后,主持人首先介绍有关事项,然后宣读竞标人的密封报价,最后根据底价原则,选取最低报价确定中标人。中标人中标后违约的,其竞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四、竞标费用:本次竞标,中标人应向代理机构交纳竞标费用2000元,该费用及在中标后由代理机构在其交纳的竞标保证金中扣收。
五、合同内容(中标人应当签订以下合同)
常庄街道种庄社区湘江花园便民充电站改造升级项目(二期)合同
发包方:枣庄市薛城区常庄街道种庄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种庄社区湘江花园便民充电站经过一期升级改造后,居民反映车棚面积大、车辆多,原安装的电动车充电桩及充电插座严重不足,需增加充电口,满足居民充电需求。
经种庄社区两委研究和居民代表商议,报常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二期拟增加电动车充电桩10台、充电插座120个。经过公开竞标,乙方以人民币        (小写:¥   元)的中标价承包此项工程。经过甲乙双方认真协商,一致同意遵照《民法典》、《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种庄社区湘江花园便民充电站改造项目工程(二期)。
2、工程地点:常庄街道湘江花园小区。
3、工程内容:
(1)小区南侧车棚安装2台电动车充电桩(规格:4G/平台扫码,单桩功率:2.2kW),安装公牛/正奇/富田五孔插座24个(功率:10A);
(2)13号楼东安装2台电动车充电桩(规格:4G/平台扫码,单桩功率:2.2kW),安装公牛/正奇/富田五孔插座24个(功率:10A);
(3)17号楼东安装2台电动车充电桩(规格:4G/平台扫码,单桩功率:2.2kW),安装公牛/正奇/富田五孔插座24个(功率:10A);
(4)20号楼西安装2台电动车充电桩(规格:4G/平台扫码,单桩功率:2.2kW),安装公牛/正奇/富田五孔插座24个(功率:10A);
(5)21号楼东安装2台电动车充电桩(规格:4G/平台扫码,单桩功率:2.2kW),安装公牛/正奇/富田五孔插座24个(功率:10A);
(6)主机电缆:规格型号:国标电缆1*4mm2(品牌:起帆/上上);
(7)插座分线:规格型号:国标电缆1*2.5mm2(品牌:起帆/上上);
(8)主机(12路):速能星电/涌鑫;
(9)辅材;
(10)安装施工。
4、承包方式:大包,即包工包料。
5、质量和规格
(1)乙方保证更换的设备质量、规格、尺寸必须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绝不允许以劣充好。如因乙方供应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2)乙方保证更换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瑕疵,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
6、工程期限:20日(日历日,以合同签订次日始计)。
二、合同期限与服务方式
1、合同期限  3  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 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规范标准化施工,安装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3、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组织人员在10日内完成车棚改造升级项目验收。
4、工程竣工,乙方保证甲方车棚充电系统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三、结算与付款
1、工程计价:经过公开竞标,乙方中标价为: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 包含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施工、机械、税费等全部费用。
2、项目整体通过验收并确认合格后,乙方基于甲方的委托,代为收取充电桩在运营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电费款项。
3、对于乙方代收的电费款项,其使用顺序及结算方式明确如下:代收款项首先应用于抵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所投入的合同总费用。待该等费用全额结清后,乙方仍需继续承担充电桩的后续运营工作及相应的资金管理职责。
4、在服务费用方面,乙方有权按照每月实际收取电费金额的  20  计提服务费。除上述服务费外,乙方应于次月  10 日前,将剩余电费款项结算并支付至甲方指定的种庄社区集体账户。
5、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质保期内乙方免费提供主机设备及插座维修及更换服务。人为损坏除外。
四、双方责任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应及时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改造维修费。
1.2 向乙方提供车棚系统相关资料、图纸和工作记录档案。
1.3为乙方维修人员正常作业提供便利条件,协调场地物业、电力部门等相关方配合施工。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1乙方按照甲方认可的条款和项目对约定的工程内容进行改造、升级、维修。按约定提供合格的充电桩设备及安装服务;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提供设备操作培训及售后服务。
2.2乙方维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现场通信安全,保密和技术安全规范。
2.3按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组建符合施工规范和要求的具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施工队伍,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承担施工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和安全费用。
2.4乙方有责任保护车棚相关设备,不得损坏,否则照价赔偿并承担责任。
2.5乙方提供查询功能和便利条件,方便用户和甲方查询充电记录(收费标准/充电时间/充电度数/对应费用)。
五、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开工,不得中途随意停工,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程量、充电站运营维护。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有效期:从甲乙双方签字且盖章之日起,到双方履约完毕止。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则提交薛城区人民法院判定裁决。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见证单位存档壹份。
甲方(盖章):枣庄市薛城区常庄街道种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合同见证单位(盖章):
                                                                                                                            二〇二五年六月   日
    六、联系方式
主办方:常庄街道种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  13589621199  种主任
代理机构:山东龙德拍卖有限公司;电话:0632-7697789 139063297750王经理 
地  址:枣庄高新区泰山北路北首(八一电厂路东)兴仁街道匡山腰社区办公楼二楼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