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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院积极开展司法拍卖改革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13 19:13:34

南宁市中院积极开展司法拍卖改革  
  2013.11.12   关键字:司法拍卖改革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司法拍卖阳光化,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不断创新司法拍卖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司法拍卖改革。三年来,该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获得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肯定,受到了当事人的欢迎,实现了零投诉
  分权制衡,优化权力配置机制。该院201010月开始,将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从审判执行部门彻底剥离,交由司法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严格对外委托归口管理制度,针对需要评估拍卖的案件,明确职责权限,详细规定审判执行工作中涉及鉴定、评估、拍卖等案件,一律交由司法技术管理部门统一实施委托,审判执行案件承办法官无权对外委托中介机构对标的物进行评估或处置,防止可能出现的违规操作情形。
  公开摇号,规范选定中介机构程序。全市法院因司法鉴定、评估、拍卖需要选定中介机构的,由该院司法鉴定管理中心统一以摇号随机方式选定。20125月,该项工作首先在六城区试行,所有六城区法院因鉴定、评估、拍卖需要选定中介机构的全部报送该院,由该院司法鉴定管理中心以摇号方式随机选定中介机构。试行一年来,至20135月,该院以摇号随机选择方式共为六城区法院确定评估、拍卖中介机构1000多件,总体运行情况良好,采取统一摇号随机选定中介机构这种阳光操作方式,得到自治区高院的肯定,当事人也感到十分满意,一年来实现零投诉。今年6月起,集中随机选定中介机构的工作已经扩大到六县法院,至此,全市法院集中统一随机选定中介机构的工作已全面规范化。
  公开评估和拍卖相关信息,防止暗箱操作。所有评估、拍卖财产的信息一律上网公布(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和联拍网)。并规范中介机构的上网和登报行为,所有接受法院委托的中介机构在发布拍卖信息前,要按规定将相关拍卖信息内容报送委托法院审查后方可登报,拍卖公告除在报刊等纸质媒体上公布外,还须按规定的时间在上述两个网站上发布。拍卖结果也必须在网上公示,以拓宽信息公开程度,防止暗箱操作。
  司法拍卖场所标准化,提高工作公信力。该院要求全市法院所有司法拍卖必须在自治区高院公布的标准化拍卖场所进行,该场所配置现场同步音频、视频网络直播设备,同时进行录音录像,确保通过网络视频能参与拍卖竞买,对拍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有异议时可以回放录音录像,司法拍卖切实做到阳光、透明。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至今年10月,该院执行部门移送司法技术部门对外委托拍卖的案件53件,涉讼资产约10亿元,已结40件,其中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并成功拍卖27件,溢价率为9.8%。

 

  
 

--来源:广西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