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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商务工作年终综述(摘编)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06 12:51:31

20151225日,商务部网站发布“2015年商务工作年终综述(一)、(二)”。据悉,在未来一个月内,该综述将陆续在商务部网站发布。本刊会对该综述持续关注报道,现将其(一)、(二)部分摘编发表,希望读者藉此对我国的宏观经济状况有所了解
                    2015年商务工作年终综述(摘编)
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本刊讯 2015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和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明确要求,是指导新时期我国对外开放的纲领性文件。该《若干意见》下发后,商务部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大力推动构建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构建外贸可持续发展新机制。及时推动出台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发展跨境电商、服务贸易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初步构建了全面、系统的外贸发展政策体系。
  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推动修改“外资三法”,起草统一的《外国投资法》,修订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全面推行外商投资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的管理制度,大幅减少准入审批。
建立促进“走出去”战略的新体制。修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编制《“十三五”实施走出去战略专项规划》,起草《对外投资台账制度》。
优化对外开放战略布局。新设立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试验区,扩展上海自贸试验区区域范围,出台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在全国复制推广28项改革事项,不断为全面深化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拓展国际经济合作新空间。推动出台《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签署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大力促进RCEP谈判进程,启动与格鲁吉亚自贸谈判等,进一步构筑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
建立健全开放型经济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出口管制法》立法工作,研究建立重点行业产业预警机制。
2016年,商务部将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扎实有效推进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各项工作,细化实施方案,积极推动以点带面,先行先试,主动推进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开创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局面。
加快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
  2015年,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内贸流通发展方式变革,推动我国从流通大国向流通强国转变,商务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在内贸流通体制改革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开展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商务部全面启动上海、南京、郑州、广州、成都、厦门、青岛、黄石和义乌9个城市的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探索,在流通创新发展促进机制、市场规制体系、基础设施发展模式、管理体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打好基础。
  推动内贸流通创新转型发展。商务部推动出台《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 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等文件,召开全国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推动内贸流通创新转型发展。
  加强内贸流通法制建设。商务部研究制定《商品流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大力推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典当业管理条例》、《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条例》等内贸流通领域法律法规修订工作。
推进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商务部积极构建以行政管理信息记录、社会化综合信用评价、第三方专业信用服务为核心的内贸流通信用体系。
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制度和机制建设。商务部制定了《2015年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基本完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中央信息共享平台和26个省级地方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建立了全国侵权假冒物品数据库。
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统筹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来源:中拍协